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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何謂第一類謄本?何謂第二類謄本?

A:
(一)、第一類謄本,係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得申請提供各類地籍資料,其個人資料均予顯示,至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及管理者之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則予隱匿。
(二)、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得申請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之地籍資料。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1-07
  • 發布日期: 2015-08-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