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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如對重測工作不清楚, 應向那些機關詢問辦理?

A:
土地所有權人接到地籍圖重測結果通知書時,得於公告期間內攜帶地政機關所發之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等前往當地地政事務所設置之重測結果公告閱覽處,免費閱覽重測後地籍公告圖及有關清冊,或上網至本局網站(http://www.lsb.gov.tw)查詢;如對重測結果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向閱覽處工作人員詢問,閱覽處工作人員將會對所提問題一一解答。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1-07
  • 發布日期: 2015-08-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