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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地籍圖重測根據那些法令?

A:根據土地法第46條之1、46條之2、46條之3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1-07
  • 發布日期: 2015-08-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