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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何及何謂累進起點地價?

A:
(一)、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下列規定累進課徵:
1、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15 ‰。
2、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25 ‰。
3、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35 ‰。
4、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45 ‰。
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55 ‰。
(二)、累進起點地價係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縣市地方稅務局)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1-07
  • 發布日期: 2015-08-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