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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更名登記

法人在未完成法人設立登記前以代表人登記之土地所有權,於法人成立後或未奉准設立時所為之更名登記。

法人更名登記
 應備文件法令依據處理期限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條等其他相關規定 2天
登記清冊    
更名證明文件    
權利書狀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代表人資格證明    
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申請法人更名登記須知
一、 應備文件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更名證明文件
(四)權利書狀
(四)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代表人資格證明
(五)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證明文件
二、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三、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
四、登記清冊填寫說明
五、登記清冊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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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0
  • 發布日期: 2015-09-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