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勿違規,違規使用罰則重 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處新臺幣6-30萬元罰鍰。 得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得按次處罰,並停水、停電、封閉、強制拆除。罰款未繳,得移送強制執行 不依限變更使用或拆除建物恢復原狀者除行政罰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