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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被繼承人第一順序之部分子女與代位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其繼承人應如何認定1案宣導,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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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1-07
  • 發布日期: 2018-03-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