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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之規費如何計收?

A: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其規費計收如下: 建物位置圖之測量費:以整棟建物為一測量單位,每單位以新臺幣四千元計收。同棟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申請建物位置圖勘測時,可調原勘測位置圖轉繪之,但每區分所有建物應加繳建物位置圖轉繪費新臺幣二百元。 建物平面圖轉繪費:每建號新臺幣二百元計收。(不需測繪建物平面圖者適用) 建物平面圖之測量費:以每建號每五十平方公尺為計收單位,不足五十平方公尺者,以五十平方公尺計,每單位以新臺幣八百元計收。如係樓房,應分層計算,如係區分所有者,應依其區分,分別計算。(需測繪建物平面圖者適用)。
(本問答內容由內政部地政司網站http://www.land.moi.gov.tw/轉貼)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1-07
  • 發布日期: 2015-08-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