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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算登記費及登記罰鍰

 

繼承登記

計算方式

 

登記費

 

土地按(死亡時)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算

建物以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遺產稅之價值為準 , 無核定價值者,依房屋稅核課現值為準 , 按千分之一計算。

書狀費 每張 80 元

登記罰鍰

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範例

甲於民國80年3月 20日死亡, 遺有一筆共有土地 (土地面積 100平方公尺 , 死亡時申報地價 3000元/平方公尺 ) , 權利持分1/2 , 計有3人繼承土地 , 請問應繳多少登記費 ? 書狀費 ? 登記罰鍰 ?

登記費 100 x 1/2 x 3000 x (1/1000) = 150 元

登記罰鍰 150 x 20 = 3000 元

書狀費 80 x 3 = 240 元

 

試算步驟 1 :查詢申報地價(需使用自然人憑證)

網址:https://landquery.taichung.gov.tw/query/rwd/declareprice.jsp?menu=true&reqType=rwd

查詢申報地價.JPG

試算步驟 2: 繼承登記費計算

網址:http://landquery.taichung.gov.tw/query/calc2.jsp?menu=true

繼承登記費.JPG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5
  • 發布日期: 2020-02-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