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址隱匿保障好,個人資料不外洩 自104年2月2日起, 如果民眾仍不希望住址被公開在第二類謄本中, 可以臨櫃向全國任一個地政事務所申請隱匿部分住址, 或使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clir.land.moi.gov.tw/cap/)提出申請, 這樣地址就只會顯示到段(路、街、道)或前6個中文字,後面的門牌號碼均隱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