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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是否可申請使用原件?

答:申請應用本所檔案,以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必要者,應於「檔案應用申請書」載明其理由。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15
  • 發布日期: 2021-07-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