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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訂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申請書」及「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應附文件一覽表」 ,自112年7月1日生效。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20263909號

訂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申請書」及「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應附文件一覽表」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申請書」及「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應附文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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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04
  • 發布日期: 2023-07-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第三課
  • 點閱次數: 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