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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傳】臺中市 長照2.0

【協助宣傳】臺中市 長照2.0

經本市長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等級第 2 級(含)以上」,可申請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 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到宅沐浴車等服務,並可透過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參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失智據點或巷弄長照站等活動;經評估屬失智但未失能者,亦可使用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如有照顧者支持服務需求者,亦可使用相關服務據點服務。

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本市照管中心將派照管專員到家進行評估,依需求提供個別化的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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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14
  • 發布日期: 2023-08-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第四課
  • 點閱次數: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