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 跨院、跨部會團隊共同研修性平三法,即《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針對現行性騷擾不足之處全面檢討,112年8月16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強化職場性騷擾防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