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1.登記申請書。2.他項權利內容變更契約書正副本。3.原地上權設定契約書。4.申請人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法人應附法人登記5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若義務人已向本所備查之金融機構免附。5.他項權利證明書。6.權利人或義務人之印鑑證明。7.其他法令規定應檢附文件。